贷款有没有8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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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之房屋的买卖合同在没有履行前,是可以解除的。在卖房人将贷款购房(未取得产权证的)之房产所负的债务履行完毕取得权属登记后,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已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里正当理由有二,一是买房人不履行合同,二是双方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

如果买房人需要了解所购房屋是否办理了贷款并以房屋进行了的抵押,需要到房屋登记机关进行询问,登记机关应当书面答复。对房屋设定有抵押权(包括在买房人支付的购房款还清贷款,抵押权还没解封的)并且在登记机关作了记载的转让行为无效。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转让房屋的合同不生效。

在抵押权人同意出卖抵押房屋的情况下,如买房人不了解抵押的事实,该抵押部分价款,卖房人应当提存或者清偿债权。买房人知道有抵押事实参与清偿的情况下,双方可以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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