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新期待贷款了?
期待权亦称将来的权利,是指尚未具有权利的现实性,而仅具备权利取得可能性的权利。期待权之所以能成为保护的对象,是因为享有期待权的一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禁止反言原则,有权期待对方不得作出有害于其权利取得的行为。
期待权不同于实际权利,实际权利已经具备全部的行使条件和保护条件,而期待权尚不完全具备行使条件和保护条件,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但期待权毕竟是一种现实的权利,而非抽象的、虚拟的,它基于一定的法律关系发生,具有转化为实际权利的现实性和可能性。换言之,期待权与可能权不同,可能权属非现实权利范围,受一般诚实信用原则的制约,而非具体权利的保护原则所保护。
期待权虽不是现实的权利,但已具备权利的实质要件,根据权利转化规律,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若不确认期待权为一种民事权利,对现实权利的取得将存在着各种危险,受损害的一方将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期待权保护的目的是为了权利得以现实化和最终实现。在房屋出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受人支付了购房款,其取得房屋所有权是现实的、可以期待的,出卖人应当积极履行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得反悔和对标的物进行毁损。否则,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